入职时间一拖再拖,职工应当何去何从?
拨打12351热线“拨云见日”
“我签订劳动合同都已经一个月了,一直不通知我上班。这段时间没有收入,也不知道能不能直接找其他的工作,只能干等着,太着急了。我和这家企业是什么关系?我该怎么做?”11月18日,一位职工向12351热线致电,语气急切地寻求帮助。
今年10月,该职工面试了一家公司,与该公司的岗位要求匹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月薪为7500元,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告知该职工具体到岗时间需等待通知。顺利找到工作本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但该职工左等右等,迟迟没有人通知他前去入职报到。眼看等待入职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他有些坐不住了,不知如何是好,尝试拨打了12351热线寻求解决办法。
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法律咨询座席接到来电后,第一时间向职工确认了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有相关证据等细节,并针对职工的情况为他具体分析、耐心解答。
法律咨询座席律师解释,目前基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仍存在分歧,一般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由于职工和用人单位有真实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达,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因此主张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第二种观点则是由于职工没有真正入职上班,与用人单位没有发生过实际的、真实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能不会被认定。
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来,劳动关系的建立,并非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即可,主要是看企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实际的用工关系。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并没有和职工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职工目前主张公司支付工资以及劳动关系相关的待遇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律师提示该职工,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如果公司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约定了到岗时间但一直未通知到岗,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职工可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职工因此错失其他的工作机会,可持相关证据,向公司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争取,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你们的详细解答,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该职工感谢了12351热线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建议,让自己的焦虑程度得到缓解,也希望自己的事情能解决。
12351热线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应自觉依法依规用工,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广大劳动者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认真审查、明确知晓、逐条确认合同各项约定的具体内容,同时要注意保留好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在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省总融媒体中心记者张宸菱